人事業務Q&A

任免升遷

Q:教師升等何時申請,應準備那些資料,需要注意什麼?

A一、教師升等案,每學期辦理一次為原則,教師申請升等送審作業時程本校教師升等送審相關規章及表單,可至人事室網頁→「教師多元升等專區」查詢及下載。

二、教師申請升等送審,應檢具教師升等送審申請表、升等送審應檢覈資料查核表、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送審代表作及參考作(為送審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所出版或發表者)、代表作中文摘要、代表作合著人證明(若代表作為合著)、現職教師證書影本、升等年資證明(現職之聘書或經歷證件)等相關表件,於9月底前或3月底前送系教評會審議。

   三、送審前請詳閱各系、院、校之升等相關辦法規定。

Q:國外學歷畢業證書是否一定要經駐外單位驗證 ?

A:一、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以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作業須知」及「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新聘教師未具教師證書者,應將其畢業證書、成績單及入出境紀錄函送各駐外單位,查證該校於當地之認可情形及修業期限、課程等資料,惟如其畢業學校已列於教育部之參考名冊,可用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件及成績單代替查證。

二、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專區網址:
https://depart.moe.edu.tw/ed2500/News.aspx?n=E8380E03A0E16960&sms=D2E10027BB4EC183

Q:如何申請外籍教師聘僱許可?

A一、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5條及「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專兼任外籍教師之聘僱許可。
   二、聘任外籍教師於教評會通過後,請儘速備齊下列文件,送人事室函報教育部申請聘僱許可:
             (1)有效期間護照影本(電子檔)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電子檔)  (3)照片乙張(電子檔)


待遇敘薪

Q:兼任教師鐘點費核發幾個月及發放時間?

A授課鐘點費依本校教職員工薪給金額表鐘點費標準(教育部86321日標準)每學期核發4.5個月,於次月10日發給。


管理差勤

Q:如何申請在職證明?

A請至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5-1各種證明申請書>填寫申請項目、事由及件數,於申請人欄位簽名或蓋章,送系所單位主管簽核後,送人事室辦理。

Q:請問辦理服務證遺失(損壞)補換發的作業流程為何?

A請至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管理差勤/教職員工服務證補發申請書下載填寫,並檢附個人證件照片(紙本)一張或照片電子檔(解析度300dpi以上;像素433×581;JPG檔)寄至人事室電子信箱(empers@mail.tut.edu.tw),電子檔請以姓名職號為檔名,寄件主旨:「單位、職稱、個人姓名」。

Q:因天災公告停止上班,出勤如何辦理?

A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台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或上課,除因職務必須出勤者外,其餘人員依公告逕行停班或停課(含總機值班),不列入任何假別計算。
更多資料請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

Q:關於差假及公假之區別?

A一、假別為【差假】:由學校指派須檢附校長核准之簽呈、公文或執行計畫案者(事由請註明計畫案名稱及編號),且地點須達30公里以上;另出差地點於台南,因地點須達30公里以上,請務必註明台南市○○區,以利資料審核。

二、假別為【公假】:地點未達30公里,教師受邀擔任評審或演講、參加與教學有關之研習會、論文發表或展演,以公假辦理,不支差旅費。

Q:教職員工出國須辦理哪些事項?

A專任教職員工(含約僱及專案約僱人員)因公或非因公出國之申請,須事先以簽呈方式簽請學校同意,再至人事差勤管理系統辦理線上請假手續,核准後始得出國。依規定教師出國參加學術活動,每學期中以1次為限。

Q: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時間、特休假及請假相關規定?

A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依照「台南家專學校財團法人台南應用科技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工作規則、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可至人事室網頁/勞資專區查詢。

 


進修研究

Q:請問行政人員線上學習網站之名稱及網址?

A名稱: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址:https://elearn.hrd.gov.tw/


福利互助、保險

Q教職員工可以幫哪些眷屬投保健保?

A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等)
   三、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滿20歲,或滿20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限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四、以上均需無職業且應依最近親等順序投保

Q:兼任教師已於他職辦理參加勞保,可否申請不參加勞工保險?

A兼任教師除本職已投保公教人員保險者外,應參加勞工保險。


退休撫卹資遣

Q:編制內教職員如何申請自願退休,應何時提出申請?

A一、教職員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者,得申請自願退休。
 
  二、依每學期自願退休申請通知辦理。